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6-02 点击次数: 次
中央财政逐步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
自2015年1月1日起,我场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已达83912亩,均为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。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亩4元增至现在的每年每亩4.75元,中央财政共下拨我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98580元,这些基金主要用于对我场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。
据了解,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于2004年正式建立。我场当时面积为53900亩,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4元;2009年国家级公益林扩范至69900亩;2012年国家级公益林又扩范至83800亩;2015 年现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83912亩,补偿标准增至每年每亩4.75元。
我相信,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,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投入力度。